一、項目概述
1、名稱與編號
批準文件編號: 采購文件編號:2、內容及分包情況(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包號 |
貨物、服務和工程名稱 | 數量 | 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 預算金額 (元) |
附件材料 |
1 | 1 | 19,4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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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企業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法人資格,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行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3.企業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一級資質,執行《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 4.企業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5.擬派項目經理須具有本企業注冊的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證書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如使用臨時建造師證,執行建辦市〔2013〕7號文件及內建建〔2014〕24號文件。 6.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和重大工程質量安全問題。 7.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注:以上所要求的條件必須同時滿足,有意參加投標的單位均可報名。
三、獲取采購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
符合上述條件的供應商可在 至 ,每個工作日上午 — 時,下午 — 時到內蒙古協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遞交報名材料,經初審合格后,填寫《報名供應商登記表》。 報名審核合格的供應商可以從 獲取采購文件。 報名時,報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報名人出示身份證原件,提供復印件; 2、報名人出具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公司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3、提供經國家工商機關年檢合格有效并加蓋投標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其他材料報名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關于自覺遵守與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關于符合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承諾的原件,同時提供三套下列證件的復印件(A4紙)。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資料提供不全者或未裝訂成冊將拒絕接收。遲到的報名資料將被拒絕,以提供資料送達招標代理機構的時間為準。 (1)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委托代理人必須為本工程項目擬派項目經理(格式見附件1);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 (3)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4)企業稅務登記證正本或副本; (5)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或副本; (6)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7)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8)關于自覺遵守與維護內蒙古自治區建筑市場秩序的承諾(格式見附件2); (9)關于符合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承諾(格式見附件3)。 注:(1)報名時經辦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證。 (2)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與稅務登記證實行“三證合一”的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國辦發〔2015〕50號。 (3)證件原件的復印件內容須與原件一致,否則視為報名不合格。
四、采購文件售價
本次采購文件售價為 元人民幣。五、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遞交投標(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投標地點: 開標時間: 開標地點:六、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內蒙古協眾工程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錫林南路恩和大廈11層1102室 | |||||||||||||
郵政編碼: | 010020 | |||||||||||||
聯 系 人: | 王英、耿娟娟 | |||||||||||||
聯系電話: | 0471-6244103 | |||||||||||||
投標保證金賬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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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單位名稱: 內蒙古自治區本級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代建管理局 | ||||||||||||||
地 址: |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成吉思汗東街(19號)建設大廈A座12樓1218室 | |||||||||||||
郵政編碼: | 010020 | |||||||||||||
聯 系 人: | ||||||||||||||
聯系電話: | 0471-5183538/5183524 |
2016年03月25日 |